壞男人學堂 心態養成

一萬小時的苦練多枯燥,從實戰中累積經驗不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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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任何領域中要成為強者,最著名的莫過於「一萬小時」的理論,意思是不論音樂、技擊運動、電玩競技、球類,甚至是寫程式這種硬底子的專業科目,以每天三小時的練習量而言,少說也得練個十年湊滿時數,才「有機會」成為大師。


是的,「一萬小時」只是大師的必要條件,而不是充份條件。


殘酷的是,這一萬小時的刻意練習絕不是一般人想的到籃球場上開心鬥牛、鋼琴只彈自己喜歡的曲子,這種做起來很開心的事。相反的,必須有目的、刻意為之去練習「基本動作」,才能成為發展高階技巧的基礎,進而成為大師。


什麼是基本動作?


任何一種領域,都一定有其構成的最基本元素,如果是競技類,也必定有決勝負的核心控制變因。像彈鋼琴這事兒的基本動作,絕不是一次就能彈一首曲子,而是將音符間的轉換化作基本指法練習,再由各種指法組合成一首又一首美妙的樂章;打籃球也可以把一場比賽裡所會用到的運球、投籃、防守等各種狀況,都拆成獨立項目來特別訓練。拆到不能再拆,使用率最高的,就是最該投資時間苦練的「基本動作」。


當然,籃球比賽最重要的就是投籃命中率,大多數時間球都在球員手底下拍啊拍的,所以任何一個教練,都一定會要求球員在投籃跟運球上下功夫練習,基本動作好,衍生出來的高階技巧才能行雲流水,才有資格在瞬息萬變、需要各種高級技巧的比賽中與人一較長短。


但,練基本動作可是很無聊的


先來說說我心目中「有趣」的定義吧:投入成本多樣化,刺激回饋也同樣能等比例成長,讓我們的感官系統不會受同一種刺激而疲勞,那這件事就可以說「有趣」。繼續以籃球比賽為例,一場鬥牛裡,有切入、防守、投籃,投籃還可以分成急停跳投、接球後直接投等各種技巧,又跑又跳,時不時還會跟對手衝突準備幹架,我們的身體就在一秒幾十萬上下的比賽中,飽受各種刺激,視覺、聽覺、觸覺,當然會覺得新鮮。


但投籃練習呢?球應聲進籃的聲音的確是響徹悅耳,但如果聽了100遍、1,000遍,永遠都是同一種形式的刺激回饋,我們的感官只會覺得疲乏,感官疲乏的結果,只有一個字:悶。


你實在不得不佩服櫻木花道投兩萬球的毅力。


練習基本動作,絕對是效益最大的一項,身為領域裡的基本元素,除了使用率高之外,也會是高級技巧的基礎。基本動作不好,卻想學一些看起來帥氣、但實用效果頗有爭議的招式,往往是很多初學者入門的一大毛病。


有句名言「有師父,知分寸」,身為指導者,一定要提醒學生這個狀況。強者之所以都耐得住寂寞,過來人一定會同意,這實在是有夠無聊的一件事,能撐過來,還有什麼寂寞殺得死他?


「有趣」的用處


那麼,「有趣」這兩個字真的就這麼不堪嗎?當然不是。如果是的話,那些公園打健康老人球的阿伯,就不會把一些年輕人電得哇哇叫了。在刺激眾多的「有趣」比賽中,投籃、運球、防守等各項基本動作的熟練度,還是能隨著比賽進行,經年累月的更趨成熟,只不過天天打老人球的阿伯,運球動作絕對不如特別把運球拿出來苦練的年輕人。


除非他老是在鬥牛的時候拼命自幹耍帥練運球,然後隊友又能容忍……。


更何況,只實戰而不練習,就是無法跳脫「技巧熟悉度」的舒適圈,試想,你比賽時總不可能拿自己練不熟的招出來用吧?一定是拿自己最有自信的法寶出來跟人一較長短。但問題來了,如果都不關起門來練習,永遠只做這些讓自己開心的「有趣」實戰,除非有意識到、又有勇氣敢在場上偷練,否則對於技巧的廣度,下場很可能是停滯不前。


既然這樣,我們是不是該硬性規定每一個初學者認真苦練基本動作,練成之前別上場實戰呢?又或者,要每一位鋼琴的初學者,在熟悉指法之前,都別碰自己喜歡的歌?當然不可能。很多學鋼琴的朋友,正是為了要彈自己喜歡的歌,才下決心苦練;而在籃球場上被電到該該叫的中二屁孩,才有機會被激起好勝心,認真苦練成為下一位校隊主力,在球場大放異彩。


於是,「有趣」跟「基本動作」這兩個看似背道而馳的項目,換個角度想,正好可以成為一個循環邏輯:為了更有趣而苦練基本動作,熟悉了基本動作後讓過程又更有趣。


但在練習過程中,一定會有人問這個問題:基本動作該練到什麼程度,才叫合格?


我的答案是,練習基本動作是在訓練我們的神經迴路,等到可以不假思索、腦袋放空,甚至是三心二意時還能無意識的技巧完整呈現,那這個基本動作就可以算是合格了,到了這程度,就放心大膽把它拿出來用吧!


本文刊登於《關鍵評論網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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